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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1章 胡编乱造 (4 / 5)_

        《竹书纪年》里面关于尧舜禹传位的说法并非孤证。

        “还有嫡长子继承制没有说完呢?”

        姚教授继续示意道。

        “史书中虽然没有明确的资料,证明夏朝自姒启进入世袭制后,就开启了嫡长子继承制,但在姒启死后是直接由长子姒太康继承王位,而在姒太康之后是由长子姒中康继承王位,之后是姒中康的长子姒相,这些都足以证明,嫡长子继承制其实是从夏朝第一位君王时期就开始实行了。”

        “到了周朝时期,经历了夏商时期因为没有明确嫡长子继承制的宗法,而导致兄弟骨肉相残的事情发生,便将嫡长子继承制写入宗法制核心。即王位和财产必须有嫡长子继承,嫡长子是嫡妻所生长子,嫡长子继承王位,其他儿子责被分封到全国各地。”

        “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这就是所谓的嫡长继承制。”

        “立嫡以长不以贤:嫡是指皇帝同皇后所生儿子,立长不立贤的意思就是皇后所生儿子里最大的那个,无论后面再生有多少儿子,有多优秀、出色贤良,只要老大或者就必须立老大为继承人,哪怕老大弱智也必须立为太子。”

        “立子以贵不以长,指的是立太子以出身高贵为主,不以出生的向后为准,如果皇后的生下儿子的时候,已经有其她妃子生了儿子,而且都好几岁甚至是更大了,但要以身份为标准,皇后的身份永远是最尊贵的,后宫之主,所以就算是皇后的孩子生的晚,也必须立皇后的孩子为太子。”

        “虽然嫡长子继承制,不能够让王朝由最优秀的人才继承,但不可否认,嫡长子继承制稳定了社会的统治秩序,最大限度的避免了帝王之家骨肉相残的事情发生。”

        “不过这种制度的弊端也很明显,一旦哪个王朝中出现了庸君昏君暴君这些无能之辈的帝王,那么将会导致这个王朝走向衰落,甚至是直接走向灭亡。也正是这种嫡长子继承制,最终导致了夏朝的覆灭,而后商周等历朝历代,也都是毁在了世袭的制度下。”

        “关于夏朝的亡国,有两种说法,其中一种说法是间谍说,根据《国语》记载,妺喜与商朝大臣伊尹密谋而使夏朝灭亡。妺喜是像西施一样的角色,是施氏派到夏朝的间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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