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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让人心服口服并站在同一个舞台上竞争的藉口罢了
以上是我过了三年高中生活後理X的对「平等」这词的定义
一名穿着深蓝sE校服、配戴着一个白sE长条水晶项链、背上背着一把剑的黑发少年
望着窗外一陈不变的风景
想着对於高中生活的感想
「你中午一样要去屋顶吃吗?我今天有带我自己做的便当喔!走吧走吧。」
一名身着相同校服、腿部绑着数条绑带以固定两把的红发少nV用轻快的脚步走向他并对着他如此说到
「露,我说过不用做我的份了吧,而且我也说过不用一定要跟我吃饭吧,你跟我不一样,人缘好,你跟其他人吃午餐吧。」
我用着几乎没有语调且不带有感情的方式回她
「真是的,我讲过多少次了,我会要跟你吃饭是因为我喜欢,没有勉强也没有强迫,好了,快走吧!」
河浦露,这个长的还有点可Ai的nV生是我的….嗯….姑且算是青梅竹马…或着说我唯一的朋友…或着说一直缠着我的nV人….嗯,这样称呼她好像b较正确,我父母在我还小的时候就下落不明,她因为刚好住在我家旁边,刚好看到我因为家人消失後无法自理生活而走出家门後并饿到在路旁…….在无数个巧合下,我直到高中前都寄居在她家离下….不,应该说因为没有经济能力而被迫跟她住在一起,直到开始打工後才摆脱她,但还是非常不幸的跟她在同个班级里,总之,我就这样被她拉着手腕被拖到了顶楼,并被迫吃下她做的便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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