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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是两个主任在加上语文组的一个女老师,一共就三个人。
刘明宣看了一眼,这心就放下来了,还好还好两个男老师,女老师年纪也比较大,对穿高跟鞋这事应该也没那么执着。
十四班派出的人手都是女生,看着斗志昂扬的很,一个个那裤腿收的,一看就是爱美人士。
双方按照场次落座,她们这面,李媛一辩,秦磊二辩,她三辩,对方那面也一次介绍了一遍。
主席是由高二的学生会主席担当,简单介绍了一下规则,主席就开始让正方一辩开始陈词。
“大家好,我方观点是老师在学校教学期间应该穿高跟鞋,常言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首先,我方认为,老师穿高跟鞋的行为是个人行为,与其他人关系不大,其次,我方认为,穿高跟鞋不光是为了美观,对学生也是一种尊重,以一种高昂的精神面貌出现在学生面前,对学生来说也是一种激励,一股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兵法都告诉我们,精气神的重要性,我们学习也同样如此,学习就如作战,老师就如将军,将军神采奕奕,气势如虎,那我们学习也会像士兵作战一样,势如破竹,一往直前……所以我方的观点是老师在校应该穿高跟鞋,谢谢大家。”
正方一辩话音一落,十四班就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大家好,我方观点是老师在学校教学期间不能穿高跟鞋,首先,我方认为穿高跟鞋是爱美,但不是正确的爱美,常言道,身体是革命的本钱,穿高跟鞋不光会影响同学们的学习,也会损害老师们的身体健康,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前提是在爱护身体的前提下,如果两者发生冲突,你会选择身体还是选择美丽,这就好比是削足适履,鞋很漂亮,但我们要以砍掉脚为代价才能穿上时,大家是选择脚还是选择鞋,毋庸置疑,大家肯定是选择脚,美可以,但要有所取舍,当美危害到人们的健康时我们要果断的舍弃,正方所说的,精气神,精神面貌之论恕我不能赞同,老师穿个高跟鞋就能激励,就是将军,那男老师都不要教了,赶紧回家吧,不能穿高跟鞋,不能有精神面貌,没有精气神,不是将军,不能引领我们势如破竹,一往直前,那还待在这干什么……所以综上所论,我方观点是老师在学校教学期间不应该穿高跟鞋,尤其是从老师的身体健康方面出发,还有对方仅以穿高跟鞋这一非典型的例子就概以精气神,精神面貌的说法我方不赞同,谢谢大家。”
李媛语气铿锵有力,不自觉的让人信服,不光他们班的鼓掌,几个十四班的也跟着鼓。
“好,双方的陈词精彩有力度,下面由正方二辩开始攻辩。”主席按下计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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