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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诗奇彻底心动了。
他和女孩交谈了几句,得知对方名叫简夏露,在隔壁的溟南理工大学读大四,比他大三岁,家乡和父亲一样,在蓝岛省。
因为有钱有才又有貌,章诗奇在上大学前就谈过好几段恋爱。他十四岁开始身边的女人就没断过,进入大学后也飞快的俘获了一个法学系女生的心,和那位“律政俏佳人”正谈着有一搭没一搭的恋爱。讲真他谈过这么多的女朋友,没一个让他真的感受到恋爱的滋味,都是无聊的时候谈着打发时间…抑或是为了面子和社交需求,但眼前的简夏露,是真的让他动了心。
据说简夏露家境不太好,她母亲结了三次婚又离了三次婚,虽然只有她这一个孩子,但结婚又离婚把她折腾的情绪化很严重,家里靠着她妈坐班挣得死工资也没有积攒下太多的钱。
或许是因为自己曾经也姓简,又或许是眼前的女孩性格让人很舒服,长相身材也十分的迷人,更难得的是她身上那种让他感到莫名的亲切感……总之章诗奇毫不犹豫的踹了自己的现女友,马上对简夏露展开了爱情攻势,时不时的就光顾她打工的鸡排店,买一份鸡排,只为和她多说几句话,平时也经常接她上下班。
简夏露本就对章诗奇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好感,结果章诗奇这一通贴心的操作让她更喜欢他了。当下也没纠结对方的过去,主动向他表白要成为对方的女友。
章诗奇受宠若惊,当晚就带着简夏露来到了他们所在的省会城市最豪华的五星级酒店。
五星级酒店的房间内的地板上铺着厚厚的软绒毯,桌旁摆着他预定的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花。
章诗奇开了一瓶自带的红酒,吻上简夏露的唇,他没有将红酒灌入她的唇中,而是在吻上她嘴唇的那一刻松开了唇,任红酒打湿了她胸前的衣服。
简夏露的胸衣立刻因打湿的衣服从内里透了出来,但章诗奇没有要脱下她衣服的意思,而是持续的灌着她酒液,直到她整件上衣都变得透湿。
他的手指抚过简夏露暴露在衣服外的皮肤,两指伸入她的裙里,分开她的两条大腿,两手在她的大腿根部内侧不停的以指轻轻摩擦着,舌头也伸入了她的口中,纠缠住她的舌头不住地吸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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